作为一个广告人,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有些东西虽然热度高,但绝不能用来做营销蹭热度。例如前段时间的河南暴雨,又例如全民正经受着的新冠疫情。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近日养乐多关联公司益力多就因为宣传“益生菌可防新冠”等虚假信息,被罚了45万元。别的不说,单就第一点“蹭新冠的热度”,就足以让不少网友吐槽养乐多活该被罚了。要知道,养乐多你只是一款饮料啊!所以说,在做广告宣传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边界感和分寸感,决不能逾越广告法,否则被罚被骂只是迟早的事。重则还会给品牌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不仅如此,顺着养乐多事件搜了一下,发现最近翻车被罚的广告主,还真不少:威露士宣传“易冲洗”,实际只用到一半的量,被罚50万薇娅公司因广告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风尚的内容,被罚53万
下面的内容,建议大家先收藏再看,万一什么时候能用到呢。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等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等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商标、国际品质等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领袖、之王、王者、冠军、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等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等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即无、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的、全民疯抢、全民抢购、抢疯了、卖疯了、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礼品等1、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2、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
4、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
带来好运气、增强第六感、化解小人、增加事业运、招财进宝、健康富贵、提升运气、有助事业、护身、 平衡正负能量、消除精神压力、调和气压、逢凶化吉、时来运转、万事亨通、旺人、旺财、助吉避凶、转富招福等
打色情擦边球用词
零距离接触、余温、余香、身体器官描述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色情暗示词语
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速白;一洗白;XX天见效;XX周期见效;超强;激活;全方位;全面;安全;无毒;溶脂、吸脂、燃烧脂肪;瘦身;瘦脸;瘦腿;减肥;延年益寿;提高(保护)记忆力提高肌肤抗刺激;消除;清除;化解死细胞;去(祛)除皱纹;平皱;修复断裂弹性(力)纤维;止脱;采用新型着色机理永不褪色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更新肌肤;破坏黑色素细胞;阻断(阻碍)黑色素的形成;丰乳、丰胸、使乳房丰满、预防乳房松弛下垂(美乳、健美类化妆品除外);改善(促进)睡眠;舒眠等优先入学、全程无忧、保证就业、命中率、包过、保过、一次通过、必考、必过等收益率、包回报、保底收益、返本销售、承诺保底、保本稳赚、无风险回报、快速回报、高收益回报、固定回报、年化收益、升值、众筹等(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酒类广告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大家在想创意做营销之时,一定要限定在合法的范围内,否则因为违法违规而导致作品被罚款下架,就得不偿失了。
首席营销官原创,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作者微信公众号:顶尖广告(ID: idea1408)
最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