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的一篇《邓伦事件后续来了,内娱终于要完了?!》
好多人留言感慨,为什么邓伦赚很多,偏偏就是不肯交税。
这个道理就好比:
搭一趟公交车不想付2块钱,
坐一站地铁翻闸机也不刷卡。
没想要继续蹲邓伦的后续,又看到邓伦上热搜。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
这个烂瓜还要吃多久啊。。。
能不能麻烦搞快点,现在我只想跳到大结局,可别再占用公共资源。
邓伦这段时间频频上热搜,真是上出了被追债的感觉。
毕竟谈钱伤感情,不谈说不清。
粉丝想要为他花钱。
国家想要他的税钱。
品牌想要他的赔钱。
不过这可能是邓伦最后一个热搜了,这次是关于品牌方和邓伦的分手费问题。
01
明明已经查无此“伦”,这好不容易退网几天的邓伦,又被以前的合作品牌方揪出来算账了。
一份关于品牌方起诉邓伦的民事起诉状曝光,白字黑字写清楚了:
代言费 1280万。
违约金 480万。
经济损失费 53万。
这个粗略一算,也差不多2千万了。
慕了,慕了。
吃内鱼的????吃太多,真的会变得不认识钱。
看得我都想混娱乐圈了,要求不多,拿下一个代言就行。好像没啥名气,但如果说汤臣倍健大家就应该知道了吧,佰傲药业是汤臣倍健的子公司。据说邓伦与汤臣倍健曾有代言合作,邓伦为汤臣倍健三大品牌之一Life-Space拍过广告海报。
大家也不用一惊一乍,邓伦的天价代言费只是冰山一角。邓伦为“劲仔小鱼干”做形象代言,两年费用一共是2178万,年均1000万。想起之前有人把邓伦的代言打在公屏上,多达15个代言。
每个按照最低1000万的标准来算的话,邓伦光是干代言这个活,一年就能轻松拿下2亿。赚得多赔的也多,追究违约金的品牌还在路上,加在一起竟然有2亿。
更何况以后邓伦不能在娱乐圈混,那后面伦为素人,是不是得靠火锅店、职业伴郎还钱了。为什么很多有商业头脑的明星,都喜欢开店主副业一起抓。原来以为是打着“自创品牌”的旗号,割韭菜闹着玩的。现在想想副业果然是个好东西,这就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话说回来,如果汤臣倍健这个天价索赔是事实,这个品牌是不是多少有点落井下石了。要是汤臣倍健和邓伦的合同,有签署关于“劣迹艺人”相关内容的条款,适当索赔违约金无可厚非。至于代言费嘛,完全可以根据剩余合约时间,来计算归还数额。在邓伦出事前,品牌找邓伦拍广告,多少提高了自家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销量,吃了一些红利挣到钱。现在一口气归还全部代言费,更像是在发“伦难财”了。
当然除了天价代言费的赔偿,邓伦可能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惨。就是说上海人民最后的倔强,是不吃脚踩的酸菜,人家老坛酸菜还能上架。看某爽就知道,被《翡翠恋人》剧组起诉赔偿8050万。故事看到这里,突然觉得邓伦和吴亦凡的遭遇,出奇地一致。原本我以为两者之间的交集,也只有杨紫和宝格丽而已。现在一看,发现两个明星,都是被品牌方狠狠榨干价值。哪怕躲过重新做人的奇葩代言,吴亦凡也躲不过“吴签”的注册。
一夜之间“吴签”被申请了整整30多个商标,原来牙签生意这么好做。吴亦凡还被品牌方穷追猛打,华帝曾把吴亦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服务费1750万元。今天的甲方爸爸主角,这营销邓伦流量的思路,可能就是来自吴亦凡。这么说来,比邓伦天价代言费更可怕的,是品牌的财富密码。汤臣倍健的做法,会不会给其它品牌商开了个赚钱的坏头:合约到期之际搞事情,大肆造势解约进行反向营销,然后顺理成章再来一波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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