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松兄弟在其官网发表了一篇名为《一文看透“什么是营销创意”》的文章,其中对创意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他们(三松兄弟)认为,优秀的“营销创意”不在于有多少专业人士给你颁布荣誉,而是是否充分运用了消费者普遍的认知记忆碎片,创造出了能够吸引TA产生购买行动的意义。这种视角不仅独特,而且具有启发性,为我们做营销创意时提供了新的角度。
首先,文章开篇便直击要害,指出“创意”这一概念的模糊性与普遍性。它既是熟悉的日常用语,又是难以精确定义的抽象概念。通过引入广告服务业中的“IDEA”和“BIG IDEA”,文章巧妙地展示了创意在实际工作中的多种表现形式,并强调这些只是创意的冰山一角,而非其全部。这种对比和扩展,让我对创意的多样性有了更深的理解。
接着,文章通过两种常见的创意定义,进一步剖析了创意的底层逻辑。无论是“形成双向联系”还是“衍生出新的抽象思维和行为潜能”,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点:创意是对现有认知记忆碎片的再组合。这一观点与认知心理学的理论不谋而合,让我意识到,创意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基于我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进行的创造性整合。
尤为深刻的是,文章通过梦境这一生动的例子,揭示了大脑在创意过程中的作用。梦境中的“真实感”和“似曾相识”的细节,正是大脑在无意识状态下对认知记忆碎片进行再组合的结果。这一发现不仅增强了创意的神秘感,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创意过程的新视角。
在探讨“创意”的“意”时,文章引出了营销中的关键问题:如何让创意变得有意义?这里的核心在于理解并尊重消费者的认知和需求。文章通过画家与销售书画的对比,生动地说明了不同场景下“意义”的差异性。这提醒我们,在营销中,创意不能仅仅停留在自我表达的层面,而必须考虑如何与消费者产生共鸣,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
此外,文章还揭示了“虚假同感偏差”这一人性弱点在营销创意中的危害。它警示我们,在创意决策过程中要警惕个人偏好的影响,避免陷入自我中心的陷阱。只有真正走近消费者,聆听他们的心声,才能创造出具有吸引力的营销创意。
最后,文章以三松兄弟营销战略咨询中的创意原则作为结语,强调了优秀营销创意的核心在于充分运用消费者普遍的认知记忆碎片,创造出能够吸引他们产生购买行动的意义。这一原则不仅是对创意本质的深刻洞察,也是对营销实践的高度概括。
总之,创意并非遥不可及的天马行空,而是基于我们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创造性整合,在营销中,创意必须有意义地表达,必须尊重并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认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出真正优秀的营销创意,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市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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