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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公众号:电商总监
作者 |钱游
分辨真假美猴王,关键还在于照妖镜在谁手里。
更为重要的是,在事实面前,我们不能听信情绪。
01
官方深夜通报后
打假网红凌晨反击
就在昨晚(11月1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微信公众号“金银湖畔”发布了情况通报称:
确认良品铺子涉事两款产品配料表与产品实际成分一致,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造假。
图源:微信公众号金银湖畔
并且针对打假网红举报的问题,表示:结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我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图源:微信公众号金银湖畔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金银湖畔”发布的《情况通报》评论区仅有三条被精选。
图源:微信公众号金银湖畔
巧合的是,报道#良品铺子回应调查结果#的“九派新闻”,在登顶微博热搜榜第一后也仅仅放出了3条评论。
图源:微博@九派新闻
而就在这则情况通报发布不久,打假人“松哥打虎”也在凌晨2点发布回应视频,并且配上“公道自在人心”作为标题。
图源:B站@松哥打虎
“松哥打虎”针对通报存在的“瑕疵问题”也一一进行了质问。
首先,送检产品的批次,情况通报里没有阐明。
松哥表示,难道说,没有台账就等于没有买木薯淀粉?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其次,通报并未否认举报材料的真实性。
另一位打假人“灰烬”表示,武汉市东西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未确认举报材料真实性的情况下作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结论,显然不当。
图源:B站@松哥打虎
“松哥打虎”表示,“武汉市东西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个人觉得,未依法履行法定调查责任,在初步证明该商品涉案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扣押、抽样、网络购买,甚至到消费者手中抽样。”
并且反问道,“那该局的做派是什么呢?看的就是给下边发函,坐在办公室里等着,明显工作懈怠吧,办案不力。”
并提出,“在我举报期间,市场局的工作人员多次给我跟灰烬打过电话,说你们手里封存的样本都哪个批次的,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把这个样本给我们,我们显然的拒绝了,因为我们就害怕出现纰漏,他(市监局)在我们手里有的批次当中做文章。”
最后,松哥还表示,手中的上百个样品还将一一送检,一定有一方对,有一方错。
要不然企业接受高额罚款,要不然两位打假人进去(接受法律审判)。
真假美猴王,终究有一个是假的。不能寒了消费者的心。
02
良品铺子措辞强硬
和打假博主硬刚到底
而后,良品铺子也转发了该条情况通报,并措辞强硬的表示“松哥打虎”以及“赏金猎人 灰烬”是“碰瓷维权”。
良品铺子表示:
“此前,举报人“松哥打虎”“赏金猎人灰烬”一伙5人,闯入良品铺子总部办公楼“碰瓷维权”,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期间,大肆炒作不实信息。
这不仅对我们的声誉及业务造成了严重损害,也让一线员工承受了巨大的网络暴力,更对上下游数万从业者生计造成冲击。
更为严重的是,2名举报人散布的“酸辣粉里没有粉”等谣言,严重破坏了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信任,引发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
并且声称,“我们已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对两人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的法律责任。”
图源:微博@良品铺子
但也有三个疑点仍需品牌方面进行解答:
一、既然产品没问题,旗舰店为何下架?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11月5日报道,“良品铺子”直播间、视频作品均已关闭评论,被打假的藕粉、酸辣粉产品已下架。
那请问,如果产品没问题,紧急下架产品意欲何为?
二、为何迟迟不来结果?
就有网友指出,“11月1日请求协查,11月12日才有结果,尤其是藕粉竟然是8号回复无问题,但到12号才提供报告,只能说他们真没把这当回事。
要想人信服,希望拿出更有利的证据。”
三、检测样品和打假提供的是不是同一批次?
官方通报的确具有权威性,但涉案批次到底是哪一批次,和打假博主提供的产品是不是同一批。
分析指出,这个事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检测样品的生产批次问题。
打假博主多次强调有问题的产品是2024年7月1日之前的。
但是之前几天良品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的送检样品全都是未提及或者7月1日以后的产品。
而这次检测报告也没有明确这一点。
实际上,配料表虚标,竟然能够顺利上市推广,才是我们需要正视的。
食品监管当然不能等着网络打假人出击,引发舆论关注之后再去调查。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对食品标签说明书有明确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食品安全法
同时,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而良品铺子的在7月1日之前生产的酸辣粉是否的确存在违规嫌疑?
具体的代工厂及品牌方又该如何处理?
我们仍将希望寄托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03
一纸报告,两种结果
事实其实并不遥远
在事情尚未完全解决之前,就让子弹先飞一会儿。
不过在尘埃落定之前,我们可以先顺着法律条文探一探这场大战中“输家”的下场。
首先是打假博主。假设,企业方面的确不存在违规行为,那么打假博主会受到怎样的追责呢?
目前,良品铺子已经表态要“将对两人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的法律责任。”
就有观点认为,走民事诉讼的可能性更高。或起诉其名誉侵权,要知道在刚刚过去的双11期间,良品铺子的销售额可能会受到此次打假事件的影响。
因此,打假博主可能会面临相应企业索求的赔偿。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如果抽检样品是故意捏造的,甚至还涉及敲诈勒索罪。
但以目前打假博主提供的视频来看,送检样品未经过博主手中,而是直接从线上平台下单送达到检测机构的,所以故意编造的可能性较小。
相反,如果企业方面最终落败,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除了高额的罚款以及口碑崩塌外,当地市监局的作为执法方,如果报告有问题或说送检工作出现纰漏,则也会受到相应处理。
图源:电商总监拍摄
可如果真是如此,那就说明是两地(代工厂和品牌方)的市监局都存在工作失误。
写在最后,
事实就是事实,事实不能也不会因舆论情绪而左右。
在笔者看来,当前双方立场强硬,在有力证据没有公之于众之前,更不宜轻率选边站。
打假者看似专业,证据颇具说服力,但追求流量的动机也不容忽视。
企业起诉个人,无疑是自陷险境,无论官司结果如何,都可能名誉受损。
官方检验尚未见偏私,但不能完全排除失职之嫌。
所以就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吧,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诉讼结果,等待真相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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